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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家农业经营主体被授予“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11 10: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我市禹州市禹强贸易有限公司、襄城县阿旺家庭农场等7家农业经营主体被授予“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加快农业绿色转型、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申请成为省级生态农场应满足合法诚信经营、生态基础良好、产业初具规模、政府重视支持等基本条件,经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核、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等程序,最终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发布。

前期,市农业农村局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生态农场”,并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实地调研核查,经层层筛选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评审认定。对获得“省级生态农场”称号的经营主体,省农业农村厅将颁发证书,称号有效期3年,有效期末组织复评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经营主体予以撤销称号。

我市也将积极总结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指导生态农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产地保育、投入品减量、田园生态系统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农业技术,督促生态农场建立台账,加强跟踪评价,对生态农场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对农场水土环境、农产品质量开展定期抽检,对经营主体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普及生态农业成果,广泛宣传推介优质、生态农产品,为农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