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月8日至4月8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找差距、补短板、凝共识、促发展,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具体工作,加强与巡察办的沟通对接。
(二)压实整改责任真抓实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坚持每月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事项亲自督查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主动研究、主动协调、主动跟进。制定《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30个具体问题,细化99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理清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到人,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坚决做到严负其责,促进真改、实改、深改、持久改。
(三)分类推进强化督导督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归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确保在规定完成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
(四)健全制度促进常态长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注重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建章立制,从根源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为巩固整改实效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4月10日,已完成问题整改20项;完成整改措施81项,持续推进18项(其中,取得阶段性成效17项)。
(一)持续发力不够,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1.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1月8日,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八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工作提示》要求,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月20日,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2月28日,党组(扩大)会传达《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听取部分科室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展。3月31日,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二是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1月2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等内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强化巡察结果运用作出强调部署,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1月20日,局党组会听取中央、省委、市委对市农业农村局、原市乡村振兴局、兆丰农垦集团(原市农场)巡视巡察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常态化推进情况进展,评估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严格资料审核把关。2月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亲自主持起草工作方案,审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督促班子成员全面报告巡察整改情况、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2024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方面,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阅班子成员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有关内容。
2.问题整改质效不够明显。
(2)问题整改质效不够明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向各局属单位反馈财务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机关纪委书记对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涉及重复报销的6人进行集中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及各单位深刻反省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整改。截至4月10日,巡察反馈财务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分管领导带领计财科人员认真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根源,共同学习财务报销要求,并于3月21日,组织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以及局相关专班负责报账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知识培训,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和具体案例,系统剖析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环节的风险防控要点,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三是健全完善机制。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调整完善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2025年3月,制定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从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有力。
(3)深学细悟有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理论学习制度。2月28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全面深入领会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具体要求。2025年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8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二是完善学习内容。梳理总结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2月28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感悟,分享心得,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拓宽增效。三是丰富学习形式。紧密围绕我局正在开展的巡察整改、涉农领域安全稳定、党内政治生活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相关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提升理论学习指导工作实践的实际成效。
(4)局党组对新形势下涉农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形成常态长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判。2月28日,党组会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对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责任。1月6日,局党组印发《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向许昌市委报告局党组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2月28日,召开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1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会议述职。3月12日至14日,对10个局属单位开展年度考核,评价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指导局系统18个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情况开展民主评议。三是进行转载学习。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涉农”政策宣传解读,通过“许昌农业”微信公众号转载《农民日报》刊发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解读文章7篇。开展局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家谈”活动,发布摘编15期,推动“三农”工作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5)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理论学习、政策宣传氛围不浓。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对近年涉农舆情开展分析研判,对照现阶段我市发展现状,结合职能分工,修订完善了《许昌市农业农村局舆情监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舆情监测化解工作流程,提高舆情处置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1月6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制定2025年度信息报送计划、目标。2月28日,全局工作例会对抓好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作出部署。持续加大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理论宣传、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力度,2025年以来,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434条。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述责作为刚性约束,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2024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材料内容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2024年,9名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7)保密工作不够严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11月20日,党组会听取保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保密工作,明确调整完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涉密重点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包含《微信和互联网邮箱安全保密使用管理制度》在内的11个保密相关制度。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24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和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二是组织学习培训。2024年11月20日,局党组集中学习相关制度。2024年12月12日,局系统召开机要保密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保密有关政策文件,并对保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再次部署。2月21日,局办公室围绕提升保密意识、做好公文管理等工作,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人员进行专题授课。三是推动专项整改。制定印发《关于八届市委第十轮保密专项巡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全面开展保密工作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抓整改、促提升,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转化为推动保密工作的务实举措。截至4月10日,反馈的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报告已报送市委机要保密局。四是全面自查整改。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决落实“先审后发、不审不发”要求,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整治,堵塞管理漏洞。五是强化日常管理。完善涉密文件登记,规范张贴保密提醒标签,进一步压实岗位职责。
2.“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得不实。
(8)高标准农田项目全流程监管不到位。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1项,正在整改2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全过程质量监管。加强组织领导。3月24日,党组会听取我市高标准农田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3月17日-19日,组织县(市、区)参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培训班,座谈交流我市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下步计划,进一步提升县区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操能力。禹州市2019年项目经禹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利用项目结余资金重新招标建设,共计补建新打机井32眼及配套设施、31座蓄水池、地埋线25.09公里、地埋管72.52公里,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工程已全部施工完成;每周调度、定期督导建安区陈曹乡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工程进度,截至3月28日工程进度已达到45%,预计9月底完工。规范项目变更手续。针对目前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一般变更、重大变更范围不明、标准不清,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省厅建议出台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变更范围、标准和程序。提前部署排查。2月份,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冬春连旱风险,向各县(市、区)印发工作通知,督促各地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再排查、再检修、再整治,坚决防止出现有井无水、有水无泵、有泵无电的问题。二是督促资金支付。今年以来,通过定期督导、适时调度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管护资金,确保我市高标准农田工程长期持续发挥效益。三是严把验收移交。聚焦移交管护,督促指导县区对全市范围内2019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逐个自查,细查项目内业资料、移交手续、管护协议书签订情况,及时督促各县(市、区)边查边改,开发区2022年项目已完成市县级验收,示范区2022年项目验收后已向村集体移交并签订管护协议书。
(9)耕地保护责任压得不实。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2项,正在整改1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在使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的同时,不断加大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印发法律小册子等线上加线下的多种方式,向群众送法普法。2024年12月,市农业农村局到长葛市水磨河村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3月,在调研襄城县土地二轮延包试点期间,向群众宣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守护粮食安全。二是压实责任。为加快推动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合同备案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压推进,持续传导工作压力。近4个月内先后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坚持每周通报工作制,同时实地抽查部分村(社区)流转合同备案情况。
(10)应对粮食生产风险的实际办法不多。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及时制定印发冬前麦田管理的通知、春季麦田管理技术意见等,开展奋战100天抓春管提单产夺夏季粮油丰收行动,市级6个小麦生产专家指导组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落实好镇压控旺、肥水调控、中耕化除等关键稳产增产技术,夯实夏粮丰产丰收基础。积极争取单产提升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稳定粮食收益,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二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强能。指导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建安区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确保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目前各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正在以政府文件印发。建立全市10家省级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三是加强技术指导。积极组织农技人员在重要农时、关键节点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关键技术措施落实。麦播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技术服务4300余人次,开展小麦生产技术讲座和田间小课堂160多场次,培训基层干部和群众1.8万人次,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63期次,发放小麦生产技术挂图、明白纸等23万多份。四是创新技术宣传方式。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技术宣传,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为群众农业生产提供科学的指导和帮助。
(11)每年安排的玉米、小麦、大豆品种展示活动,组织农户现场观摩少,示范带动成效不明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2025年度许昌市小麦品种试验示范方案》,筛选近年审定和我市生产上主推的丰产性好、综合表现好的一批小麦品种,分别在建安区、鄢陵县、长葛市、禹州市、襄城县进行试验示范。计划于5月份小麦蜡熟期,组织各县(市、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小麦生产销售企业等为主,带动周边农户积极参与新品种观摩活动,该活动分批次开展,尽可能扩大参与主体的范围,扩大影响,力求达到最大的带动作用。二是为了打造引领黄淮海地区大豆品种展示评价体系,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大豆新品种展示评价与示范推广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黄淮海种植大豆品种展示评价工作,拟定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召开第六届黄淮海大豆新品种地产博览会。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已于3月20日发布品种征集函。已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引种品种或已进入国家、省生产实验程序的大豆品种均可免费参展。三是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小麦苗期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的同时,把2024年我市通过品种展示、考察,选出的主要品种利用及栽培管理技术要点向广大农民宣传,并发动各县(市、区)农技人员利用农村集会开展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已发放技术手册和宣传页5000余份。
(12)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人员暨信息员培训班”,进一步安排部署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并讲解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方法,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推动5个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强督促各项目县(市、区)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农民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培训资源,加大招生力度,分阶段、分批次,压茬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共培训高素质农民1150名,超出省定培育任务4人。三是按照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安排部署,目前全省还未下达各地培训任务数,为做好2025年培训的准备工作,我市提前对2025年各县(市、区)培训需求进行了摸底(约970人),同时又遴选了5个优质课程推荐到省农业农村厅,为培训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四是2025年2月份开展全市春耕备耕线上培训工作,宣传春耕备耕知识,同时,组织市、县两级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有效解决了小麦旺长及晚霜冻灾害等问题。
3.统筹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
(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韧劲不足。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正在整改4项。
整改情况:一是3月19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专门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8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专列一个章节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明确,市委农办正在依据文件内容分解任务,建立台账,下步将开展调度通报。二是对全市未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户和两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含脱贫不稳定户)风险消除工作进行集中调研,分析研判监测对象困难和问题,推动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消除。三是进一步归纳梳理2025年各相关行业部门优化调整的政策,将形成行业帮扶政策清单,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促进行业政策精准落地。四是成立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合帮扶专班,对5个县(市、区)开展暗访帮扶9轮次,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反馈至各县(市、区)。对巡察组反馈的97条问题,5个县(市、区)均已按要求上报整改报告,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合帮扶专班对5个县(市、区)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地整改落实。同时,积极对接并报备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计划开展两次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开展工作,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14)产业支撑能力不强。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2项,正在整改1项。
整改情况:一是发展乡村产业。3月10日-12日,市政府副市长带队,赴焦作市、濮阳市、开封市考察学习当地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等,结合许昌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形成《关于赴焦作市、濮阳市、开封市考察乡村富民产业的情况报告》调研报告,并获市委书记批示。3月18日,组织召开许昌市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在建安区调研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时的指示精神,研究下步工作。二是壮大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2025年3月,新申报的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成功入选省重点龙头企业,全市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跃升至59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55家。通过组织校企对接、产销对接等助企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人才难题,提升农产品品质,助力企业发展质量整体提升。3月20日,组织河南紫米食业有限公司、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10余家绿色食品产业链重点企业,到许昌学院开展人才专场招聘,为“求才”企业和“求职”学生搭建平台。着力打造“许农臻选”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先后完成商标注册,制定印发《许昌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许农臻选”商标及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和《“许农臻选”商标及标识使用管理规范》。三是督促项目建设。积极与项目县(市、区)沟通对接,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进度。
(1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2项,正在整改3项。
整改情况:一是谋划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洁美行动。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示范一批、达标一批、改进一批”为基本原则,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分区分类分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房前屋后净、荒宅荒片净、池塘沟渠净、路域环境净的“一眼净”目标。二是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年初以来,以“清洁乡村、净美家园”主题,重点推进荒宅荒片整治,抢抓春季绿化有利时机,推进乡村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不断推进“春季战役”走深走实。下一步,重点结合“三夏”“三秋”农业生产节点和“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推进“夏季战役”“秋冬战役”。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指导。3月份,暗访并交办人居环境典型问题44条,反馈各地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梳理总结各地整治提升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印发《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汇编(第一期)》供各地学习借鉴。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节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通知》,指导各地突出主干道两侧、村部周围等重点区域,对积存垃圾等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农村沟渠连通整治,组织群众清理村边沟内的垃圾杂物,整修损毁沟渠、清理坑塘淤积、疏通排水管道。3月19日至20日,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对人居环境整治和沟渠连通成效进行现场观摩交流,随后召开会议,对下一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开展农村户厕排查整改“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针对2018年以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的村庄进行户厕改造工作“回头看”。
(三)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够充分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班子、带队伍,支持、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列席指导9个局属单位组织生活会,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压力向基层延伸覆盖。二是加强派驻监督。注重廉政教育。及时转发中央省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反腐为了人民》等警示教育片,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预防为主,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段,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25人次,专题为青年干部职工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把政治关、程序关、廉洁关,动态更新廉政档案300余份,出具廉洁自律评价性意见14人次,推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公平公正。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并强化监督指导,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工作实效。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等,适时开展组组会商,与监督单位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着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我市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被省纪委肯定,有关做法在省纪委集中整治工作动态第8期发表。强化统筹联动。通过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协作检查等方式,持续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能力。2025年1月21日,驻局纪检监察组专门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纪检委员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明晰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节日期间,根据办公区域位置划分工作协作区,组织各单位纪检委员对值班值守、公车封存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既提升了主动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形成了监督合力。
2.行业监管工作薄弱。
(17)对涉农咨询投诉重视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2024年11月20日,党组会研究投诉举报工作事项,制定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针对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村宅基地等农业农村领域的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并明确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机关纪委分类受理投诉举报事项。二是定期研判。定期对投诉举报进行调度,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2期,召开投诉举报工作研判会,对通过12345热线、市长信箱、群众到访、邮件等方式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
(18)行业内部缺少监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网络稽查力度。持续开展网络稽查,定期反馈县(市、区)出现的问题并督促立行立改,实现监督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提升工作效能。2025年以来,稽查出证信息2213条,发现出证不规范69条,并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格落实监管措施。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等手段,及时发现并通报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官方兽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官方兽医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规范检疫工作流程。三是开展警示教育。3月份,分别对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的官方兽医队伍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共开展7次,教育279人次,提升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19)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效不高。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3项,正在整改1项。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执法力量。2024年12月26日,组织局机关35岁以下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考试11人;2025年2月28日,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库的通知》,明确执法骨干工作职责、培训使用和成员名单。3月24日,经局党组研究,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资格人员协作调用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将局机关、局属单位所有持执法证人员纳入协作人员库,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调配人员配合执法办案,补充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制定2025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表,3月份以来,多次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相关县(市、区)围绕动物检疫、种子执法等工作开展学习讨论;其中,3月24日,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共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月26日,组织局有关科室、市县执法人员等80余人参加“绿剑讲坛”线上学习。三是强化办案监督。3月20日,结合市司法局第一季度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2023、2024年的案卷进行梳理自查,并起草了《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四是加强请示沟通。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告执法队伍建设有关情况,争取支持,适时补充人员力量。
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差距。
(20)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试运行问题较多。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2项,正在整改1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农村集体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截至4月10日,《许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许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已正式出台,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市级产权交易大厅已完成装修。4月8日,省工商银行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可以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后续通过增资扩股完善负责产权交易运营合资公司股权架构。下一步,重点加强与合作银行和第三方公司沟通对接,尽快打通农村集体综合服务平台银农直连、聚合支付服务接口。二是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许昌市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对2024年度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开展深度清查。2月下旬分别到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三资”管理专项调研,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和“三资”问题线索。截至4月10日,全市236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全市统一平台录入2024年1—12月全部记账凭证,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初步完成。三是加大业务学习培训频次。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于2月10日、3月17日召开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暨产权交易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县(市、区)在许昌市农村集体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财务会计核算,加快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备案工作。
(21)高标准农田问题机井整治不扎实。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3项,正在整改1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回头看”工作。2025年1月,印发《关于持续做好全市农田灌溉机井排查整改的通知》《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级组成工作专班,在去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情况再次复核评估,确保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回潮。二是持续摸排整改。2-3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摸排我市农田灌溉机井管护情况,明确管护主体情况,管护人员具体到人、具体到井,建立起“一长两员”动态管理台账,保障农业灌溉设施正常运转。坚持每周调度,截至4月10日,巡察发现问题机井已整改。持续摸排整改,围绕保障群众灌溉需求,应对冬春连旱的风险,组织乡镇、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第三方管护机构,开展集中排查检修活动,确保“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三是完善管护制度。针对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难题,我市印发《许昌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试行)》《许昌市农田灌溉机井管护成效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县监管、乡维修、村管护”三级管理机制,指导县区与项目村镇签订管护责任书,进一步压实管护责任。四是推进机井保险。经市政府同意,同步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委托采购高标准农田机井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全域推行机井保险试点,引入保险公司“事前评估+事中预防+事后赔偿”全周期服务,构建设施长效保障体系。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偏差,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
1.班子建设有短板。
(2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整改3项,正在整改1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做到发扬民主、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制度。对拟上会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联合审核和逐级审批的工作机制,由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分别进行前置审核。三是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落实印章使用备案登记和领导审批制度。
(23)合力还不够彰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分工结构。落实领导班子AB岗互补制度,推动班子成员协作配合,增进工作合力。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把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统筹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开诚布公交流思想状态、工作意见、内心想法、健康状况等方面,增进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了解,提高组织凝聚力。三是提升专业素养。充分运用工作例会制度,定时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研讨政策法规,推动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相互之间深度交流,提高了解、把握全局工作的能力水平。
(24)对机构改革抓得不实,职能职责未有效整合,内设机构职能不够优化,未发挥应有活力战斗力。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持续推进整改措施3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三定方案”。对照省农业农村厅“三定方案”,修订局机关“三定方案”,报市委编委。二是加强空缺岗位人员配备。目前,局党组已全面启动部分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同时,统筹机关岗位配备工作。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局系统35岁以下年轻干部信息库,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行“轮值主办+主题研讨”,每月由不同小组牵头开展政策解读、业务研讨等活动。
(25)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班提升信心,鼓舞斗志,积极担当作为。本着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资源互通、共同发展的原则,多方寻找有意向自筹资金投资智慧农业服务平台建设的企业,共同搭建许昌市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二是专班多次召集召开许昌市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与公司运营谋划会。目前已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完成了许昌市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公司章程。三是经专班积极组织对接,目前新公司注册开户已完成,名称为“魏农智服(许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6)我市畜牧业生产数据持续下滑,支持保障一产经济指标还存在明显短板弱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帮扶指导。持续落实市县两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分包养殖场户制度,及时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养殖企业通过与大型龙头企业开展合作等方式,培育生猪大型户,推进空圈户复养,生猪生产持续加快。截止4月10日,新培育生猪大型户6个。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围绕加快畜牧业生产,组织召开畜牧业生产调度会,分析畜牧业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一季度畜牧业生产工作。组织成立调研组对各地开展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统计监测调研,督促各地落实春季补栏增养行动,提升产能。三是持续强化疫病防控。组织召开许昌市2025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2025年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许昌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时开展春季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全市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筑牢防疫屏障,有力支撑畜牧业健康发展。
2.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27)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技人员使用。对于明确到期不再抽调的专技人员,已通知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抽调人员返回原单位时间,确保抽调人员按时返岗,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专技人员培训。依托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度实现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覆盖,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均完成了90学时的培训学习;2024年12月底至今,局系统累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活动10次,线下开展学习活动11次。三是发挥专技人员特长。2024年12月以来,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开展技术指导29次,开展实地调研、科普宣传等线下活动10余次,全方位展现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基层、推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28)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方案办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局系统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办理、审批、使用、收缴及保管程序。3月20日,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二是全面排查整改。督促局属单位全面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登记备案、集中保管等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局机关加强对在控证件集中保管、台账记录完整及领取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确保集中保管到位。同时,对新进入单位人员、备案信息发生变化人员等,督促所属单位及时办理新增及变更手续,确保所有人员应备尽备。
3.基层党建有差距。
(29)局党组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缺乏常态化督导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局系统“五星”支部建设。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工作机制,3月份以来,对6个局属单位“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复核,评估创建成效,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二是擦亮支部党建品牌。2月28日,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集中听取各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基层党组织的专业技术特长和职能优势,现场对基层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的特色做法成效进行点评,分析工作短板,指出努力方向,推动党建品牌引领力持续提升。三是落实领导班子分包联系抓党建工作制度。2月份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到9个局属单位列席指导组织生活会,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总结点评,明确问题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0)机关党委对局属党建工作指导推动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业务的指导把关,对17个党支部2024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全面查阅支部规范化记录本记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指出短板不足,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兆丰农垦集团党委和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13个党支部,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信息、换届情况及领导班子配备情况,推动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9个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开展年初党费金额核算,对4个支部党费计算情况进行复核,把好党费收缴“关口”。二是对2024年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偏差、支部规范化记录本记录问题较为明显的党组织书面反馈存在问题,下发提醒函4份,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三是机关党委每半年调度各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特色活动开展情况。2月28日,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暨党建品牌创建推进会,听取各支部汇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基层党建品牌的引领力持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落实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取得实效。注重举一反三,着重在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构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务实管用、便于操作、公开透明的制度体系。
(三)全面从严治党。准确把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65837;邮政信箱: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B座21楼2121-2房间;电子邮箱xcsnyncjdb@163.com。
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