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许昌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依据《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管理规定》(豫标协〔2020〕11号)文件,经企业申报,市、县两级按照人员、设备、场地、危废处理装置、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现场核验,长葛市中林农机专业合作社、许昌佰仕禄农机有限公司2家企业符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及安全规定,具备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资质。拟确定长葛市中林农机专业合作社、许昌佰仕禄农机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农机发展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
联系电话:0374-2965995
许昌市农机发展中心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