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豫农文〔2024〕194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能繁母猪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在总结借鉴全省和我市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对《许昌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许农业〔2022〕8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许昌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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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联系方式: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奶业管理科 2965183电子邮箱:xcsxmjxm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