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6、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1、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项目)线上对接洽谈会许昌专区,根据招聘岗位投递个人简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大会现场报名
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主会场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月28日。
提交材料:报考者本人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邮箱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1月11日。
提交材料:报考者本人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发送《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到指定邮箱(nyncjrslgbk@126.com)。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本次面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一)面试资格确认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的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最终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相同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研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nyncj.xucha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2965790
监督电话:0374-296508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