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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01 15: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许昌省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参考市财政局的指标体系,结合我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试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是适应当前财政收支形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也将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请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应用
   此次制定的《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试行)》使用主体包括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第三方机构等,服务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在绩效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应用,需要设置绩效目标的,应参考《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试行)》并选用相应指标,切实发挥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支撑作用。
   三、动态管理
   绩效指标体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本次先行出台8类共性项目绩效指标,随后再分批逐步完善,并结合实际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试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计财科联系。
   联 系 人:张媛
   联系电话:2965108

   附件:《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试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