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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秸秆焚烧奖励资金项目补助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08 16: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扣减2021年秸秆焚烧火点所在市县财力和下达奖励等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92号)文件精神,共计下达许昌市奖励资金45万元,项目要求主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
   根据《许昌市农村能源管理工作站关于印发许昌市2021年全省秸秆禁烧火点扣拨财力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许能站[2022]10号)要求,经过县级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并经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通过,确定获奖企业8家,其中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2家、各奖励8万元,农作物秸秆回收企业6家、各奖励4万元,市能源站技术指导培训5万元,合计45万元。
   经专家组认定,上述八家企业在我市所辖各县(市、区)秸秆回收企业中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现将获奖企业公示如下:
   1、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利用模式获奖企业2个:鄢陵县泽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襄城县鼎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回收获奖企业6个:禹州市玄灿唤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长葛市九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襄城县宇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果牧香家庭农场有限公司、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牧业养殖场、许昌田韵生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
   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4-2785655


                           许昌市农村能源管理工作站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