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规定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县、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逐级审核,认为:禹州市龙跃牧业有限公司符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标准,推荐为候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一经核实,即刻上报取消推荐资格。
联 系 人:赵灿营
联系电话:2965111
通讯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1808-5房间。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