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把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作为战略任务,把促进水生生物资源良性、高效循环利用作为基本方向,把规模放生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作为根本要求,通过科学的水生生物放生,达到以渔净水,以渔养水的目的。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在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开展规模放生制定相关要求和具体标准。
一次性放生5000尾以上为规模放生。严禁使用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进行放生,提倡放生利用净水养水的鲢鱼、鳙鱼等本地种。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放生的,应提前15日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生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