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11月24日消息,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中,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超过41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农村部门领到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可以凭登记证书到银行开设账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农村经济合作社信息公示问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信息尽快列入相关公示范围,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