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志愿者到春秋广场开展公益市集及文明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9-07 10: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在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及中秋、国庆到来之际,为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力量,激励更多人关注、参与慈善事业,力所能及奉献爱心,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形成“全民慈善”的局面。9月5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局系统26名志愿者在春秋广场开展公益市集及文明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市集上陈列的所有“商品”由局系统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有书籍、玩具,也有闲置的生活用品,比如炒锅、茶杯、书桌垫、背包等。“爱心传递,免费赠送,有需要的来认领了!”“纯公益啦,纯公益啦,这里有好玩的玩具和好看的书,还有日常生活用品!,只要你说一条文明条例或是对他人微笑就可以来领一件了”......志愿者们热情地向往来的市民介绍自己的爱心“商品”。吆喝声、欢笑声此起彼伏,引得过路之人不禁驻足观看。志愿者趁机也向来访及周边的群众宣传了《慈善法》及《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了解到我们的公益目的后,一些过路群众纷纷选择了自己所需物品,300多件爱心“商品”很快便被认领一空。大家一致表示文明行为条例实施以来,经过耳闻目睹的浸染,“静音广场舞”“文明遛狗”“文明交通”“自觉抵制高价彩礼”“说文明话 办文明事”等这些文明行为已深入人心,大家都在默默地践行着做一名文明市民。
   公益市集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只要心中有爱,人人可以参与公益!当我们身处喧嚣的城市,奔波在工作、学习的快节奏生活中,驻足一会儿去帮帮别人,自己的内心也会因此而丰盈和幸福。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参与慈善活动,共创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