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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第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24 15:5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3大类8项18个主要问题中,17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个问题正在推进中。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短板

1.关于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理论武装成效不明显。

落实情况:(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通过学习研讨、交流体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在提升学习成效上下功夫。2022年中心组学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内容3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7次。三是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整理成册,购买《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资料200余套,发至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供大家学习研究。四是充分发挥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作用,丰富理论学习形式。2022年通过“许昌农业”公众号发布涉农业务指导宣传和领导讲话精神30次。五是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等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讨论,每名党员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讲话精神,深刻感悟红旗渠精神,躬身践行红旗渠精神讲感受谈体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政治领悟力不够强。

落实情况:(1)提升政治领悟能力。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坚持学中干,干中悟,切实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深悟透。二是改变学习形式,对涉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讲话、指示批示,以及重大事项、中心工作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由相关分管领导或科室领学,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党组会研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18次。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转化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融入市委一号文件,并建立重点任务台账,逐项推动落实。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的沟通对接,深入谋划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努力做到融会贯通,真正走深走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落实情况:(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一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将有关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反馈,协助配合组织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县(市)做好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配备。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相关县(市),督促乡镇党委抓好问题整改。另一方面,指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多次邀请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有关专家领导,深入禹州市、鄢陵县等地进行观摩评估、现场指导,着力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的能力;加强与“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结合,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围绕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产业振兴这一主题,为村支部书记专题授课,着力培养一批熟悉政策的“明白人”。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机制。在全面清查核实资产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指导乡镇、村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及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坚持因村制宜,依据本地资源、地理条件、发展环境等因素,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物业经营型、乡村旅游型等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统筹总揽有短板的问题

问题4.协同联动不到位。

落实情况:(1)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市自然资源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产业扶贫、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的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同频共振,务实高效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县(市、区)积极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论证,2022年累计参与论证项目377个,涉及财政衔接资金54186万元。 扎实开展设施农业用地专项治理,有力支持了我市设施农业发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调度机制,每月调度情况并印发工作通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2022年共印发乡村振兴工作简报8期,68项重点任务基本全部完成。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发文规定,建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晤研判、协商沟通机制,凝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合力。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结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原分管市领导汤超主持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市直各有关单位汇报,安排部署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有关部门对照职责任务查漏补缺,加强对上沟通对接。2022年10月24日,省委农办印发《关于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情况的通报》,我市位居省辖市第5名,考核评价等次为“好”,受到市委书记史根治、市长刘涛的肯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5.谋篇布局不持续。

落实情况:(1)强化谋篇布局。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认真梳理农业农村部门行业责任、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制定《许昌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我市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二是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户厕改造问题摸排等重点工作,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找准乡村建设当中的共性问题,为乡村振兴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助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三是依据《河南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结合许昌市实际,重新修订《许昌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征求市直37个单位及各县(市、区)的意见后进行了修订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3.关于贯通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6.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不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不稳固。
落实情况:(1)完善提升脱贫攻坚质效机制。一是组织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明确行业责任,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印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十一届省委专项巡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三是依托“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机制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月调度制度,每月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调度。2022年12月,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了督促指导。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修订完善具体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人员,保障管护经费,优选管护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管护、乡维修、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活动。2022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活动的通知》,重点从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一长两员”、抓实问题机井整改、加快推进计量设施安装等方面,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发动“一长两员”集中对2011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三是统筹落实管护经费。指导各县(市、区)从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管护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同时,通过市政府周交办,督促各县(市、区)加快省级下达管护资金的支付进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完善农业灾害救助机制。一是完善制度。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许昌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成立了6个专班。同时,对局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对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库进行了清点,已将更新补充物资所需应急储备资金50万元列入2023年预算。在车辆调配方面,局党组明确,如遇灾情需要,局机关与局属单位所有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保障救灾需要。二是加强学习。在全局工作会议上,解读了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下发到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求局系统全体人员加强学习,能够在灾害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三是强化协调。加强对我市9家农业保险公司的业务指导,确保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灾害保险定损理赔,减少灾害损失。据初步统计,在去年的秋粮生产中,各保险公司共进行农险理赔17.7357万亩,理赔资金2693.13万元。加强与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对接,及时提供有贷款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确保经营主体能尽快获得信贷资金支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2022年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3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政治责任扛的不牢,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

1.关于主业主责意识弱化的问题

问题7:示范引领不到位。

落实情况:(1)提升示范引领能力。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知识的学习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二是加强与省厅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动态,提高业务工作谋划的结合度、精准度。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全省第5次检查排名时,跃升至全省第2名;“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取得“优秀”等次,位居全省第6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1月9日,紧扣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人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相互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3)提高调研指导成效。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联乡帮村”活动,坚持每月10日到联系村(社区)听民意、解难题、办实事。2022年8月以来,班子成员先后赴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26次,先后为长葛市簸箕杨村谋划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水磨河村谋划了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项目,为长葛市周庄村、刘庄村、下集村等送去消毒疫、防护服、口罩等防疫物资,帮助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改进调研指导方法。弘扬中央河南调查组在长葛开展调查研究的务实作风,深入基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班子成员每人撰写了1篇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存在松劲厌战情绪。

落实情况:(1)克服松劲厌战情绪。一是大力倡树干事创业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干事创业者优先、担当作为者优先、踏实重干者优先的用人导向,一大批年轻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二是注重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落实“13710”工作制度,增强斗争精神,营造团结向上氛围,树立农业农村系统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自巡察结束以来,累计办理“13710”事项7件,已全部办结。三是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针对存在问题,2名同志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问题9:“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落实情况:(1)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一是提升合作社带贫能力,督促各县(市、区)引导示范社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吸纳务工、订单收购、代种代养、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将脱贫群众嵌入产业发展链条,依托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致富。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带贫合作社数量达到126家,带动脱贫人口1140人。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担当,加强与市直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引导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推动高效种养、乡村文旅、电子商务、特色加工、光伏能源等带贫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带贫产业抗击风险能力和带贫成效。2022年,全市投入产业帮扶资金31471.86万元,实施产业项目80个,有力地促进了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三是按照“培育产业、壮大主体、完善机制、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积极指导各地筛选培育地方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产业发展壮大。扶持壮大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经营主体,延链补链,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带动更多脱贫群众增收致富。2022年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13家、农民合作社547家、家庭农场2199家。四是发挥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将产业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借助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通报机制,每月调度各有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落实帮扶任务。五是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开展农技志愿服务,通过组织爱心助农活动促销农产品,全力解决蔬菜滞销问题,累计帮助农户销售蔬菜3700余吨,储藏蔬菜2.5万吨,爱心团购滞销蔬菜6.1吨。组织许昌农产品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11家特色优质农产品参展企业的86种产品参展。联合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总工会谋划开展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稳增收、助振兴”网上年货节专项活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落实情况:(1)纠治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对高素质农民学员进行回访,了解培训效果,累计回访400余人次。同时,对拟培训学员开展摸底排查,了解现实需求,有针对性的设置课程,优化完善培训内容和模式,促使培训内容更加贴近农民需求和农业生产,避免出现脱节情况。二是加强对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在具体操作中验证评价指标的设置是否全面、科学,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优化完善,确保评价指标符合实际,符合规律,引导重视质量和效果。三是强化培训监督指导,印发《许昌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许农业〔2022〕57号),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师资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遴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前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落实培育工作全过程监督制度,通过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或终止其培训;全过程参与结业考核评价,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纠正,严肃问责。四是做好跟踪服务,坚持培训结业服务不结业,把跟踪服务作为培训的延伸和必备环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跟踪服务,对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贴近帮扶指导,累计跟踪服务1300余人。定期了解学员在生产中的疑问,及时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疑难问题,搞好服务、当好“保姆”,努力实现高素质农民与新时代农业生产的紧密融合。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政治担当不够有力,巩固衔接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1.关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1:乡村建设有短板。

落实情况:(1)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全面整改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下发4份督办单,督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对照反馈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并举一反三,全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二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以镇区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整治提升为重点,全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三是开展新一轮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在上半年摸排整改基础上,突出粪污处理终端建设和户厕后期管护等重点环节,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新一轮摸排整改。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在县、乡两级全面复核的基础上,2022年12月9日至16日,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3个复核组,采取集中进驻的方式,对9个县(市、区)、80个乡镇(街道)、160个村(社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进行了现场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逐村现场交办,对共性问题逐县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农村户厕运行维护管护办法》,建立户厕管护长效机制,解决建管用脱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问题12:产业发展转型慢。

落实情况:(1)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一是积极培育农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新推荐20家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已通过省厅审核。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首批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全市新培育县级龙头企业96家,形成了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四级联创、梯度培育的格局,扩大了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规模,促使农业龙头企业“多起来”、“活起来”。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创建,2022年推荐1家合作社申报国家级示范社,12家合作社被新认定为省级示范社。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县级示范社认定工作,新认定县级示范社50家,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均成立了区域性联合社,带动了周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推进襄城县河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目前,襄城县培育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99家、市级59家、省级14家。全市新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家。二是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市委组织部支部书记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发挥农村基层‘三大组织’作用,培育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为主题,为新任支部书记讲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机制及发展模式,提升村支部书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指导县(市、区)依托改革后成立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据本地资源、地理条件、发展环境等因素,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三是发挥“一村一品”村镇示范作用。坚持把发展“一村一品”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依托“三粉”、钧瓷、蜂产品、茶饮产品、红薯、豆制品等优势产业,培育全国“一村一品”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6个;省级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9个。其中,长葛市佛耳湖镇尚庄村和建安区灵井镇霍庄村连续两年成为农业农村部公布并重点推介的亿元村。2022年,我市新获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5个,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被公布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3:涉农执法不严格。

落实情况:(1)加强涉农执法力度。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非农化”“非粮化”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022年7月28日,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比武竞赛;2022年12月15日—16日,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业务工作线上培训。与此同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先后开展种子、农药、渔政等9个方面专业执法培训10余场。通过培训、学习、比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执法办案能力明显增强,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显著提高。三是持续开展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加强巡查检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600余家,经营门店86家;成功调解化肥、农药使用纠纷2起,协调补偿资金4万元;核查举报投诉线索11条,立案查处7起,移交公安机关农产品质量案件1起,没收违法所得1.9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环境,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4:落实“四个不摘”不持续。

落实情况:(1)推动“四个不摘”持续落实。一是主动沟通对接,协调民政部门根据行业部门职责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指导。二是强化风险预警,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信息推送和数据比对机制的通知》要求,配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农户信息比对,查找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干预。三是凝聚部门合力,根据风险预警和日常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加强部门协调沟通,认真组织分析研判,按照行业部门职责分工,分类进行移交处置,推动问题风险妥善化解处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指导帮扶。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本领。督促第一书记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给第一书记发放《常用涉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提升为民服务本领。二是加强联系,及时改进。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定期与村两委联系,了解第一书记工作表现,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第一书记时刻绷紧“为民服务”这根弦,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第一书记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对村两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迅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加强支持,解决困难。与市妇联联合开展“春蕾计划”活动,对派驻村的4名中小学生开展助学慰问,合计捐款3600元。把派驻村的困难户列入局系统春节慰问台账,春节前对派驻村的贫困户进行慰问,给困难群众送去实实在在的温暖,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项目监管不够严的问题

问题15:项目投资效益低。

落实情况:(1)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效益。一是督促指导长葛市限期整改问题,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2022年11月底,长葛市石象镇桂庄村已经建设640平方米储粪场,并正常投入使用。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先后组织专家9人次深入养殖场开展16次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及时将畜禽粪污收集,通过堆积发酵,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三是加强技术服务指导,依托专家团队力量,实行一对一服务,促进扩群补栏,提高生猪存栏量,充分发挥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效能。全市累计开展技术服务活动510场次。四是举一反三,对各县(市、区)859个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摸底核查,对畜禽粪污处理模式等技术开展专项指导,最大限度发挥项目作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加强项目谋划指导。一是编制《许昌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统筹“十四五”期间项目谋划,对各县(市、区)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前期指导,确保任务项目切实可行,落地实施。二是强化督导检查,2022年12月29日,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长葛市扶贫项目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三是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农业农村系统专家和技术骨干,深入基层一线服务重大项目和脱贫群众,开展有针对性地技术培训和问题咨询,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四是强化指导帮扶。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的沟通对接,督促指导建安区加强跟踪问效,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巩固提升带贫能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6:规划论证不科学。

落实情况:(1)提升规划论证的科学性。一是督促指导禹州市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要求,加快创建收尾工作。目前该产业园创建任务已经完成。2022年12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对禹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了专题调研,查看创建任务完成情况,指导申请省级挂牌验收。二是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许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重大领域、重大项目规划,统筹项目联合审批,严把项目审批关口。三是开展考察学习,组织人员前往临颍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升项目谋划编制能力。四是建立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户厕改造等重点项目,每月进行信息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适时印发工作通报,督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7:监管督导不严格。

落实情况:(1)强化项目监管督导。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推进产业园建设培训会,通过“腾讯会议”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标准、要求和关键点进行讲解,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月调度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创建信息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三是2022年12月29日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开展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交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问题18:资金拨付率低,配套不到位,统筹挪用现象较为普遍。

落实情况:强化调度通报机制。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调度结果,印发了2期《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调度情况的通报》,及时通报给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督促专项项目资金支付。二是根据相关县(市、区)改厕资金支付情况,向县级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村户厕改造资金拨付的提示函》,落实每周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了解直达支付系统上支付进度。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落实上,印发通报4期,通过市重建办印发催办函4件,对项目资金配套和支付进度进行督促。三是通过市政府周交办机制,对相关县(市、区)资金拨付工作进行交办,督促相关县(市、区)及时完善支付手续,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自巡察结束后已累计交办14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65100;电子邮箱msk5100@126.com。


                           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