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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第九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24 15: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4大类12个主要问题23项整改任务中,21个已经完成整改,2个正在推进中。

一、履行灾后恢复重建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方面

1.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的必学内容。2022年,利用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等专题学习8次。二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作用,及时推送农业防灾减灾应知应会、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措施等知识,及时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发挥宣传警示作用。2022年,推送气象灾害预警19条,通过“许昌农业”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极端天气及安全提醒13条。三是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风险隐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局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2022年,党组会研究防汛排涝、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13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高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立足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许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已报省农业农村厅评审。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0.95万亩,提升30万亩。“十五五”期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提升72万亩。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②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能力。一是加强政策学习。9月30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农田股、财务股同志,参加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筹融资工作培训会,提升项目谋划、筹资、申报等项目前期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开展项目前期业务培训。11月18日召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会议,讲解项目勘察设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规格设计,注重设计方案与项目区现状、农民意愿的结合,保证设计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同时,要求项目单位提前对接财政评审和招标部门,争取工作主动。目前各项目单位已完成现场勘查和设计文件编制。三是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将项目前期工作纳入调度范围,印发通报1期,对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加快推进。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谋划不周密

整改情况:①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落实配套资金。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已落实水毁农田恢复重建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同时经与市财政局对接,下达建安区市级配套资金。二是推进资金支付。印发通报4期,通过市重建办印发催办函4件,督促县级政府加快项目资金支付。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②积极推进项目施工。一是开展调研指导。先后6次到县(市、区)调研指导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工作,督促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加快推进Ⅱ类、Ⅲ类水毁农田修复项目验收,已完成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建安区项目的市级验收。二是加强调度督促。每周调度工程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对落后的县(市、区)通过发催办函、通报、市政府周交办的方式督促,已通过市政府“周交办、月讲评”机制交办14次。三是科学安排施工。根据农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想方设法加快工程进度。全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整体进度达96%,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的进度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作风不严,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

1.工作作风不扎实

(1)听取汇报多、解决问题少,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及时开展专题学习,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和群众观念,同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感悟红旗渠精神,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坚持下基层解决问题,结合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及养殖技术帮扶指导活动,真正与养殖场(户)沟通思想,直接倾听养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目前已开展养殖帮扶指导活动520场次;三是结合全省2023年肉牛奶牛发展项目安排,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目前已争取2023年核心育种项目1个。同时跟踪服务4个放弃灾后恢复生产的养殖场户,目前3个养殖场户转产,1个养殖场户复养,正在订购肉鸭鸭苗。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陪同调研多,检查指导少,项目督导重建轻管。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水毁农田灾后重建项目验收,指导各县(市、区)对淤堵沟渠进行疏通,消除农田内涝隐患。二是结合“管护月”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管护意识,发动“一长两员”开展巡查,及时维修问题设施。全市共排查机井30000余眼,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农田设施和排水沟渠得到有效管护。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电话指导多、深入现场少,详情掌握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基层工作方法,注重实地调研。结合畜牧业发展调研等活动,及时深入养殖企业调查了解畜禽生产及项目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实情,积极帮助解决,目前已到养殖企业开展调研3次。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学习,提高统计质量。结合畜牧生产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生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通知,组织对全市畜牧业生产监测月报、生猪规模场月报和畜牧行业统计年报数据采集审核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虚报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核查未发现存在数据瞒报、偏差较大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保障了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

(1)应急工作预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按照第九巡察组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许昌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成立了6个专班,同时对局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盘点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库,将应更新补充物资所需资金列入2023年预算。二是细化措施。针对不同的农业灾害,与应急、气象部门会商后,及时出台应对措施。如针对11月下旬至12月初的雨雪冰冻天气,我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寒潮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出台小麦防冻保安全越冬技术指导意见,在许昌农业信息网、许昌农业微信公众号、各级微信工作群等广泛宣传,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线上线下的培训服务,指导群众及时采取有效田间管理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印发《洪灾后禽畜养殖技术指导意见》和《畜牧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指导养殖场户提升应变管理能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应急物资储备种类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应急物资库进行清点,列出物资保存年限和所缺物资明细,根据保存期限和所缺物资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已将更新补充物资所需应急储备资金列入2023年预算。三是做好申请应急储备资金准备,2023年度预算批准后,按照计划申请应急储备资金,6月底前完成应急储备物资补充。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3)应急响应工作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会商机制,对灾害信息及时共享。如每有降雨天气前,我局会与气象部门及时会商,是否人工增雨。对于灾情统计,在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的灾害信息员培训班中,我局安排农情信息统计方面的专家,就如何开展农业损失评估进行授课。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解读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印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组织局系统全体人员加强学习,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救灾减灾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应急演练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许昌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灾后田间排涝工作细则》,增强排涝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二是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演练准备,根据天气情况,在2023年汛期来临之前,择日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由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科,负责统计掌握洪涝灾害情况,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决定、调度命令,组织、检查、督促全局负担防汛任务的单位、科室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灾情监测组负责收集水利、水文、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信息收集组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的信息,指导农牧业防汛和灾后农牧救灾、生产恢复等防洪救灾工作。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人员、机械对积水农田畅通排水沟渠、桥涵。调度保障组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抢险救灾资金、物资、车辆等。灾情监测组接到气象预警信息时,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气象信息,领导小组视情发布调度命令。信息收集组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的信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发生重大气象灾情时,应急抢险组、技术指导组、调度保障组依据领导小组调度命令要立即投入救灾工作。信息组持续收集气象灾害灾情,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3.监督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备案。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项目询价工作进行重点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印发廉政提醒,提醒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过节。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深入长葛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实情;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计划财务和审计绩效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加强监督,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付率得到一定提升。三是开展专项监督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市农村能源管理站落实沼气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多、实地检查少,沼气业主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和不足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整改不深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1.统筹项目建设不得力

(1)灾后补种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①积极开展灾后补种。安排农技专家组织对市、县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增强防灾减灾救灾业务能力。与气象部门密切会商,灾害发生前发布预警信息,发生后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灾情统计,确保及时准确将灾情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及市政府,同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调度,协调种子等农资,指导群众科学开展灾后补种。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开发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洼孙村3775亩耕地,规划新打机井49眼,开挖疏浚沟渠3368,建设桥涵13座,田间道路3115米。待项目完工后,防灾减灾能力将大幅提升。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灾后重建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①加大督促力度。通过印发催办函和市政府周交办等方式督促项目进展,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目前,长葛市Ⅱ类、Ⅲ类水毁农田修复重建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整体进度达96%;经开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大头落地,工程进度达到80%。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②建立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在上半年摸排整改基础上,突出粪污处理终端建设和户厕后期管护等重点环节,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新一轮摸排整改。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改厕实际制定《农村户厕运行维护管护办法》,建立户厕管护长效机制,解决建管用脱节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指导项目建设不到位

(1)前期指导不力,项目设计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指导相关县市及时对项目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提前部署。为避免因前期设计问题造成项目不能顺利推进,11月18日组织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召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会议,对设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规格设计,并在设计合同中加入设计重大缺陷违约惩罚条款。在下一步设计文件评审中,组织评审专家提前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及早发现设计中的问题并修改完善。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质量监管不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整改。有关县(市、区)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迅速组织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对已完成钻井作业但未浇铸井台的灌溉机井,要对井口安装临时保护设施,防止出现人员坠落事故;对钻井、田间道路等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线、警示牌等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现场指导时加强安全生产提醒。三是开展“管护月”活动。10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活动的通知》,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一长两员”、抓实机井整改、加快推进计量设施安装等工作开展。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发动“一长两员”集中对2011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整改。全市共排查机井30000余眼,培训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督促项目资金支付缺实招

(1)局党组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存在为难情绪。

整改情况: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县(市、区)支付进度。强化督促督办,印发通报4期,通过市重建办印发催办函4件,市政府周交办14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救灾资金分配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兽医科、计划财务科、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兽医股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33号)和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号),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各级农业部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二是兽医科、财务科之间加强对接沟通,救灾资金下达后及时跟进进行督导,保证资金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户厕改造资金拨付慢。

整改情况:强化调度通报机制。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调度结果,印发2期《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调度情况的通报》,并及时通报给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督促专项项目资金支付。根据相关县(市、区)改厕资金支付情况,下发《关于加快农村户厕改造资金拨付的提示函》,坚持每周调度工作机制。通过市政府第33次周交办,对相关县(市、区)资金拨付工作进行交办,督促相关县(市、区)及时完善支付手续,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以案促改工作标准不高,长效机制不完善”问题

1.以案促改压力传导不够

(1)局党组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22年研究以案促改工作2次,局党组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单位以案促改开展情况13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个方面开展了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为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九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驻局纪检监察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巡察整改任务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加强对思想根源、制度漏洞、治理缺陷、干部作风等问题的整改。二是开展约谈提醒工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农田建设管理科、计划财务和审计绩效科等本次巡察整改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约谈提醒,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查摆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沟通联系,持续加强对局属单位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加强“室、组”联动,配合市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持续推进农村户厕问题线索调查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内容结合实际深刻剖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前交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备案。二是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针对查摆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转型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照台账要求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整改提升不到位

(1)“台账”“预案”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指导水产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重新修订提交“六查”“四改”台账;指导能源管理工作站完善应急预案。二是举一反三,13个局属单位“六查”“四改”台账修改完善后报局机关党委审核备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善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细则,同时加强对我市9家农业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灾害保险定损理赔,减少灾害损失。加强与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有贷款需求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确保经营主体能尽快获得信贷资金支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65007;电子邮箱xcfzghk@163.com。


                           中共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