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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22 13: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建立健全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水平,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机制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部署、同推进。印发了《许昌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许昌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单位的重大决策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度邦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律师顾问,协助审查决策的合法性。
   二、深入推进,提升政务水平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我局审批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流程网上公示,办理事项网上受理,实现了“不见面审批”、“一次性办妥”。二是进一步细化审批事项。按照最小颗粒化工作要求,把我局原有26项行政审批事项拆分为32项,对服务事项进行再细化。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95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开展“跟随群众跑一次”活动。对到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机关班子成员轮流陪群众办事,体验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全年共陪跑6次。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及时将我局发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上传平台,实现共抓共管,目前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五是积极开展放权赋能工作,为落实县域经济发展要求,及时将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下发到县级,对县级审批人员开展了培训指导。
   三、加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积极做好“信用许昌”信息归集,及时录入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惠民便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了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实施监督执法的过程中,坚持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检查结果及时公示。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抽查计划开展监督抽查。10月份,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化肥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
   四、多措并举,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整合队伍、归并职能,组建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紧抓农耕农种关键时间节点,紧盯农产品、投入品等关键执法环节,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今年共立案查处案件64起,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根本上杜绝了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二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开展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依法查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和牛羊肉“瘦肉精”等问题,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安心肉。三是严厉打击农资制售假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生产假劣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了农业农村、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农畜产品以及投入品监管工作机制。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推进联合执法,提高办案效率。
   五、不断探索,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按照《许昌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指导意见》,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服务,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转变执法方式。将行政执法方式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刚性方式向刚柔并济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二是监管和服务并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划分若干监管网格,分片划段,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不仅明确了监管人员的责任分工,也利于监管人员随时到责任区域开展巡查、服务,全面掌握工作落实情况,方便及时开展服务指导。三是推行行政调解。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对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以及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作为,主动以行政调解的方式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深化行政指导服务。对企业轻微违规行为,没有上升到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主动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六、落实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将执法情况录入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互联网+监管、信用许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依法公示执法行为。制定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执法环节、执法事项、开始结束记录时间、记录过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执法人员对照执行。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重大执法事项、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审核重点等进行了具体说明,执法决定过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重大执法决定违法违规现象。
   七、创新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制定下发了《许昌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学习目标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开展各类法律培训宣传185次,参加人员2000余人次。
   一是开设法治大讲堂。邀请市依法治市办专家对全体职工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结合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对科级以上干部培训。二是设立了法治小课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经济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全体党员法律培训,如,民法典出台时开展了民法典培训,3.15晚会后开展了瘦肉精培训,新行政处罚法出台时进行了专题培训和测试。三是开设社区法治课。深入社区进行法治宣传,重点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许都广场、祥瑞小区等多个场所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四是开设农村法治课。先后开展了法治春联送祝福活动、农业技术下乡进村、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八、存在问题和明年打算
   2021年度我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等。
   2022年,我单位将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综合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三)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渔业的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抓大案要案,抓典型案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市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开展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环境。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到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开展农业相关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农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人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产品、农资等,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