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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力推广地膜科学使用模式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30 09: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河南省近日在重点覆膜大县启动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力争2022年全省重点用膜地区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30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50万亩,试点地区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

用量渐多污染凸显

绿色发展呼唤科学使用回收

“地膜盖一盖,增收几百块”,这是挂在庄稼老把式嘴上的一句口头禅。河南是农业大省,也是用膜大省。多年来,以保墒、增温、增产为显著特点的农用地膜,在河南省瓜果、蔬菜、花生、大蒜等作物种植生产上取得了突出的增产增收成效。伴随着农用地膜的大面积推广,地膜残留造成的“白色污染”治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地膜大多是高分子化合物聚乙烯,属于不可降解塑料,使用后如果不及时回收处理的话,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根系生长;丢在田间地头的残膜,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野树梢,会影响村容村貌。因此,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防治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膜污染防治工作,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倡议书》,倡议地膜生产经营者、销售者、使用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科学使用标准或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鼓励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主动清理农田残膜,科学回收处理,保护耕地土壤结构,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试点示范减量替代

让地膜不再是“地魔”

农膜看似事小,却关乎绿水青山。

今年河南省将采取试点先行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方式,集中打造一批试点示范区,加大加厚高强度地膜示范推广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应用,有效提高农用地膜回收水平,探索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地膜污染防治,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全省17个试点示范区有杞县、尉氏县、夏邑县、睢县、祥符区、南乐县、通许县、淅川县、新野县、淮阳区、扶沟县、郏县、淮滨县、兰考县、渑池县、息县、民权县。

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示范区的重点任务,一是要合力推广高强度地膜,在蔬菜、烟叶、瓜果等作物种植过程中,推广使用0.015毫米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延长地膜使用寿命,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二是要示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在马铃薯、花生、大蒜以及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种植过程中,通过使用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来实现地膜减量。另外,还要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直播、旱作沟播、垄作栽培、浅埋滴灌等无膜栽培技术,推动地膜使用源头减量化。

对照标准科学使用

自觉抵制违规地膜

今年河南省将继续加强地膜全过程监管,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劣质可降解产品的企业加大处罚,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依法做出处罚。

据介绍,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提醒,《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农资经销门市要严把地膜产品采购关,自觉抵制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超薄地膜流入农村市场。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购买地膜时要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