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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9-06 13:5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许昌市聚焦“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两种肉”、“四条鱼”及芫荽、上海青、猪肉、禽肉等15个重点品种,在全市认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
    一、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在收听收看全国、全省视频会议后,及时对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隐蔽性、多环节性、复杂性、危害的累积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站所,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源头、生产、上市”三个关键环节,采取“执法”、“制度”两个硬核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8部门联合印发了《许昌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级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成立工作组,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三、组织开展监测抽检。近期极端天气多发,部分地区疫情反复,为防止因汛期、疫情等污染、变质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了监测抽检力度和频次,目前已组织定量抽检457批次,乡镇监管站开展快速检测4084批次,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建立信用红黑榜管理制度。为防范和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还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并持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具合格证15.9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9045吨。